🏚️马来西亚的烂尾楼:钱付了,房子却没了?
有时候你可能也听过这样的故事:朋友买了房,签了贷款,等着交屋——
结果工地一停就是几年,铁门生锈、杂草长高,发展商电话打不通,银行还在每月扣钱。
烂尾楼,对买家来说是最绝望的噩梦。明明贷款都在还,甚至有时屋顶盖好了,但建筑里头却是空的、无法交钥匙搬进去。
为什么会这样?问题又出在哪里?
🏗️先卖后建:把风险推给买家的制度
在马来西亚,大部分住宅是采用 Sell-Then-Build(STB)先卖后建 制度。
意思是,房子还没建好,发展商就能先卖。
买家签了销售合约(SPA),银行放款给发展商,发展商用这些钱盖房。
听起来很合理,但其实风险全在买家身上。一旦项目停工或发展商出事,银行的钱已经放出去、买家的贷款也开始算利息。
就算屋子还在荒地里,你也得继续还贷款。
在这个制度下,买家承担了发展商的融资角色。换句话说,房子没盖完,你已经在帮发展商供现金流。
💸为什么会变烂尾?
根据REHDA研究院的报告,73%的烂尾楼是因为资金问题。
发展商在建途中“钱断了气”,最常见的原因包括:
• 销售不如预期、现金流断裂
• 材料和人工成本飙涨,预算超支
• 管理不善或错估市场需求
• 无牌或黑名单发展商违法操作
• 外部冲击,比如疫情、经济放缓、审批拖延
更严重的情况,是发展商本身破产、甚至潜逃。这种时候,买家连追都没地方追。
🧱黑心发展商“金蝉脱壳”
有些不良发展商会利用法律漏洞,每六个月“假装动工一次”,就能避过《房屋发展法》(HDA)里“连续停工6个月可解约”的条文。
公司清盘后,他们又能换个新名字、重新注册另一家公司,再去开发新的项目。
这类黑心发展商让烂尾楼买家更难追责。虽然政府已设黑名单机制,但很多幕后老板仍能绕过监管,重新回到市场。
💰买家为什么还要还贷款?
很多人觉得最不公平的,就是房子都没拿到,还得继续供银行。
其实这是因为,买家跟银行的贷款,是独立合约。银行放款后,法律上他们已经“履约”,无论发展商是否烂尾,你都得偿还贷款。
如果你停供,银行可以法拍、你的信用会受损,严重时甚至会被列为破产。
这就是烂尾楼最残酷的地方:发展商错了,买家却要承担代价。
🧭那买家还能做什么?
虽然情况艰难,但仍有几条路能走:
1️⃣ 确认项目状态
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(KPKT)确认,是否被正式列为“废弃项目”。只有官方认定,政府才能介入救援。
2️⃣ 了解《房屋发展法》(HDA)
合法发展商必须设立专户,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。若资金被挪用,追回会很困难,但这是查责任的重要证据。
3️⃣ 报案与索偿
若怀疑诈骗,可报警。也可向房屋买家仲裁庭(Tribunal for Homebuyer Claims)提诉求,但赔偿上限是RM50,000。
4️⃣ 关注政府复建计划
政府会委任“白武士”发展商接手项目。截至2025年6月,全国共有 233个延误项目 与 360个“生病项目”(Sick Project),今年已复建 89个项目,发展总值 RM6.48亿令吉。
5️⃣ 寻求AKPK协助
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(AKPK)能帮你重组贷款,避免信贷破产风险。
⚖️发展商会受到什么惩罚?
根据《房屋发展法》第18A条,发展商若弃建,属刑事罪行:
• 可罚款 RM250,000 至 RM500,000
• 可监禁最长三年,或两者兼施
• 公司高层、董事、经理都可被追责
他们也会被列入黑名单、禁止再申请新执照。不过实际执行仍有难度,很多案件卡在清盘程序,买家需要漫长的等待。
🏢政府的改革方向
为了杜绝烂尾问题,政府正考虑数项改革:
• 修订《房屋发展法》:让母公司也需连带负责
• 新《城市更新法》:成立专员协助复建废弃项目
• 《房地产发展法》与《楼管法》草案:扩大监管范围至商业楼与管理不善的已完工项目
• 禁止黑名单发展商与高层出国
同时,也继续推广“Build-Then-Sell(先建后卖)”制度,让发展商先盖好房,再卖给买家。但因为成本高、发展商抗拒,这制度目前仍未普及。
每一栋烂尾楼背后,都是一个家庭的梦想被牺牲、被糟蹋。
政府制度的修补要时间,但透明、监管与责任,才是真正能守护买家的“地基”。
愿大家在买房子的路上,都能遇上良心发展商,开开心心买到自己的梦想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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